當今社會生子女已屬普遍,許多家長對孩子期望值過高,不顧孩子的實際情況,用“神童”的標準去要求孩子,強迫孩子學外語、背詩詞、彈鋼琴等等,一旦孩子達不到他們要求的標準,動輒嚴厲懲罰,使孩子心靈受到傷害,同時對學習產生反感,甚或與家長對抗,有的還發(fā)展到因喪失生活的信心而輕生。
教師“厭教”課堂沒趣味,學生受影響學習沒興趣。教師態(tài)度不正、不民主、盛氣凌人,學生厭煩這樣的老師,進而不愿聽他上課,厭學這一學科;教學內容不豐富,講課照本宣科,聽了收獲不大,聽著沒勁;教法不活,滿堂灌,填鴨式教學,不管你愿不愿聽,講了就算;學生課業(yè)負擔重,壓力越大,厭學心理越重。這樣的教學,學生像受罪,他怎能不厭學!
青少年叛逆行為,呈現出一些共同的特點: 1、年齡特點——14歲左右是青少年叛逆行為的高峰年齡。 2、性別特點——具有反叛性格的學生當中,男生多于女生。 3、教育特點——學習成績差的學生要比學習成績好的學生更加反叛。 4、誘因特點——主要表現在家長和孩子或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激烈對抗。 5、行為特點——反叛的青少年大多不計較行為后果,做出某些十分極端的事情,諸如長期在網吧,甚至可能流浪乞討、賭博、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