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粉界面劑由水泥等無機膠凝材料、填料、聚合物膠粉和相關的外加劑組成的粉狀物。具有高黏結(jié)力,的耐水性、耐老化性。使用時按一定比例摻水攪拌使用。
界面劑適用于瓷磚、玻璃馬賽克、拋光磚、?;u、大理石、水磨石、水刷石、混凝土、水泥、砂漿等表面,在舊涂料面上應用產(chǎn)品時須經(jīng)試驗確定。
砌筑砂漿應采用砂漿攪拌機進行拌制。砂漿攪拌機可選用活門卸料式、傾翻卸料式或立式,其出料容量常用200L 。 攪拌時間從投料完成算起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 1、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,不得小于2分鐘。 2、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,不得小于3分鐘。 3、摻用有機塑化劑的砂漿,應為3-5分鐘。 拌制水泥砂漿,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,再加水拌合均勻。 拌制水泥混合砂漿,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,再加摻加料(石灰膏、黏土膏)和水拌合均勻。 摻用外加劑時,應先將外加劑按規(guī)定濃度溶于水中,在拌合水投入時投入外加劑溶液,外加劑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漿中。 砂漿拌成后和使用時,均應盛入貯灰器中。如灰漿出現(xiàn)泌水現(xiàn)象,應在砌筑前再次拌合。 砂漿應隨拌隨用。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分別在拌成后3小時和4小時內(nèi)使用完畢;當施工期間高氣溫超過30度時,分別在拌成后2小時和3小時內(nèi)使用完畢。對摻用緩凝劑的砂漿,其使用時間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延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