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下運人車是一種率、低能耗、的無軌運輸設備。在冶金礦山,它負責地下巖石和礦石的運輸。由于井下工作條件差,環(huán)境潮濕,井下運人車經常發(fā)生漏電,直接危及生產工人的生命安全。因此,采取切實可行、合理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加以保護,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。
井下運人車行駛安全準則:
1)每班發(fā)車前,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、輪軸的車閘等。
2)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蝕性的物品,或附掛物料車。
3)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/s。
4)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,架空線安設分段開關,人員上下車時切斷該區(qū)段架空線電源。
5)雙軌巷道乘車場設信號區(qū)間閉鎖,人員上下車時,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。
井下作業(yè)環(huán)境惡劣、危險性較大,井下空間狹小,運人車的啟動、轉彎靈敏度要求高、轉彎半徑不能太大,否則無法在井下空間內靈活運行。井下運人車一般為封閉結構,車廂頂部有防墜物的頂棚,由于井下運人車對車體的強度、車輛的動力等各方面要求比較嚴格,所以對車輛的布局安排、緊湊性等性能要求都比較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