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旅游導報登報電話:400-1122-466、189一6912一5403 ;可在線辦理,方便又快捷。聯(lián)系郭老師,報紙免費送到手上。
發(fā)票登報遺失是有固定的格式的,發(fā)票的格式不同。聲明中應說明包括遺失時間、地點、事情經過及經手人等,并書面承諾情況說明的真實性。對納稅人自行開具的發(fā)票,發(fā)票接收方是法人的;需經手人及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,發(fā)票接收方是個人的,需本人簽字并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(需與本人核對)。對稅務機關代的發(fā)票,除申請開票方要出具上述證明外,發(fā)票接收方還要出具未接受到該發(fā)票原件的證明。
登報辦理流程:1.一般情況下,遺失聲明只要找到當地的報就可以刊登,不過個別的,會是省級還是市級,所以要在補辦的機關提前問清楚。2.登報聲明需要先證明,丟失的那些證件是你的,是所屬人。需要提供一些相關資料,例如身份證等個人證件丟了,需要有以前的復印件,或者戶口本就行。3.如果是対公的,需要丟失證件本身的復印件,以及法人身份證。4.到了報社,驗證身份資料后,會給一份表格,讓填固定格式的遺失信息,也就是登報聲明的內容。注意填寫正確。5.登報后,可以在報紙上找到相關內容,拿著報紙就可以到相應的機關單位補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