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品別名 |
停機坪嵌入式中心瞄準點燈,機場道邊燈 |
面向地區(qū) |
全國 |
燈光顏色 |
白 |
燈罩材質 |
亞克力 |
電壓 |
220 |
風格 |
現(xiàn)代 |
功率 |
小于9w |
機坪泛光照明的平均照度應為:
——機位上:
· 水平照度:不低于 20 lx,均勻比(平均值比小值)不大于 4:1;
· 垂直照度:在相關方向上高出機坪 2 m 處,不低于 20 lx;
——停機坪其他地區(qū):水平照度不低于機位上平均照度的 50%,均勻比(平均值比小值)不大于 4:1
使用注意事項:
● 嚴禁使用標稱以外的電源電壓,否則將會損壞設備;
● 當設備發(fā)生故障時請勿自行拆開,以免造成人生傷害;
● 安裝人員在操作完成后檢查設備電源線防水處理是否良好,固定螺絲是否擰緊;
● 非人員請勿對設備進行維修,避免將故障擴大和造成人生傷害;
終進近和起飛區(qū)燈,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,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(qū)燈;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(qū)與接地和離地區(qū)幾乎重合或該區(qū)的范圍明顯時,可不設。燈具沿終進近和起飛區(qū)的邊緣均勻設置。如該區(qū)為正方形或長方形,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,每邊應設置不少于4個燈(包括每個角上的燈);如該區(qū)為其它形狀(包括圓形),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,少應設置10個燈。 終進近和起飛區(qū)燈應為恒定發(fā)白光的全向燈。
———— 認證資質 ————